房東與房客站在大馬路邊,爆發口角衝突,甚至報警驚動警方到場,會這麼氣憤就是因為租房糾紛。投訴房客:「因為我是外國人,他怕他找不到我的親人,所以突然不想租給我,這一個月內要搬走,我也是壓力很大。」
日籍女大生獨自一人從日本來台唸書,花了兩個月,好不容易才找到喜歡的租屋處,但這名日籍女房客控訴,明明該繳的錢都有付,房東卻多次找碴趕人,房客控訴上月和房東簽約月租9千元,原本應該連帶押金付款2萬7,先付1萬元入住,後來因為跨國匯款問題,在期限內再補繳1萬6,剩下的一千元,和房東約定下次付房租時再給,但約定時間還沒到,卻被「天天催繳」,房東認為租賃契約上有寫,租金應於每月「12號前」付,就是不該在截止那天才收到款項。
房東:「當下要講簽約了,他才跟我講說他身上錢不夠,我那時候也是心軟,傳簡訊他常常很慢回,我就會擔心她是不是發生什麼意外,因為他在台灣沒有親人。」
房東喊冤!是因為訊息曾經下午傳,結果深夜才回,很難聯繫上人,就怕日籍學生找房子需要錢,甚至退了一半押金。律師劉韋廷:「房客是可以跟房東要求的,如果真的願意提早搬家,可能必須需賠償房客,不管搬家費用,或甚至一個月的租金。」
房東及房客表示,雙方已協商好,下個月11號就會搬離,房東提到除了押金,也願意額外貼3千元給房客,只希望能夠好好解決。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