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著一疊厚厚罰單,算一算手上五張;附圖拍照寄到家,因為車停家門前,被樓上鄰居拍照檢舉。當事住戶張先生:「回來車子都停這個位置靠牆邊,那旁邊留很大的地方可以走動,根本不會影響到人。」
搬來不到一年,想過平穩退休生活,但樓上鄰居說你這樣停擋到我!光是9月11號起,三週內警方接獲11次檢舉,平均兩天檢舉一次,最後衡量開罰五張。騎樓停車,算一算共要付3千元,違規計點5點;眼見鄰居檢舉不手軟,住戶只好動起來。當事住戶張先生:「為了要停車把房間打掉3尺,再收進去裡面,這樣我車子才有辦法停下。現在變成客廳不像客廳,房間不像房間,房間變很小,真的搞得大家雞飛狗跳。」
光是拆家裏的牆就花了2萬4千元,原本停在門口,如今車庫客廳合而為一退出騎樓,住戶實在無奈,但警方這樣說。三峽派出所所長謝英山:「該地點為法定騎樓用地,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因此屬於違停態樣。」
這裡屬於非公告退出騎樓地,可以停只限「機車」,必須留1.3米通道,汽車就不行,至於隔壁騎樓直接裝上鐵門。
工務局表示,是98年前既存違建,不會強拆已經列管,只是被鄰居盯上,解決車庫住戶拆家裡牆,但鄰居關係也築起高牆。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