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才剛過路口,就被警察攔下來,當場傻眼。投訴人劉先生:「雖然警察最後放我走了,可是我後來用Googlemap回去看,是真的沒有兩段式標誌。」
晚上視線不清,但劉先生左看右看,確認沒有待轉標誌,才跟著地上標示左轉,他據理力爭,幸虧警方最後沒開單,但劉先生表示感受很差。
投訴人劉先生:「其實蠻擾民的,就是故意選在夜市前面,感覺就是故意專挑那些,不知情的民眾開單。」
記者到五權西路跟環中路口,看到車流非常的龐大,而劉先生控訴自己在這裡,沒有看到任何的待轉號誌,所以才切向內側車道,沒想到就跟警方僵持了三分鐘左右。
事發路口,就在台中南屯的新夜市旁,現場觀察即便沒標誌,機車騎士還是乖乖待轉。民眾:「蠻習慣看地板,有沒有畫那個格子。」
民眾:「好像那邊有立(警察)人形立牌。」
因為這路口鄰近74匝道,跟國一交流道,從五權西路看過去,只有路牌沒有任何的待轉標誌,再加上從騎士視角看過去,也因為路面高低起伏,看不到對面地上畫設的機車待轉格。劉先生住台北,外地人路況不熟,確實容易搞混。
第四分局黎明所副所長謝宗瑋:「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
警方表示,機車本來就不能騎在內側快車道,劉先生未依規定左轉,可罰600到1800元,至於沒有待轉標誌的缺失,交通局將盡速設立。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