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盒蛋黃酥禮盒樣品擺在店內,林小姐控訴,雖然這蛋黃酥沒有過期,但店家賞味期限標示不實,害得他朋友遭收禮者吐槽,送過期品超級沒面子。投訴人:「我要店家補送相同的商品,到我送禮的那邊去,結果他們要求我說,要自行處理。」
原來林小姐朋友當時在店內買了4盒蛋黃酥,送禮後收禮的友人發現,賞味期限怎麼會「只有兩天」?業者澄清是貼錯了,誤貼成蛋糕的標籤,後續寫小卡片道歉,表示蛋黃酥是9月17日製作,賞味期限7天,因為蛋黃酥目前缺貨,會另送3盒鐵盒餅乾作為賠禮。投訴人:「今天整個樓歪掉,說我是貪圖你,要求你退費,然後要求你再賠償我3盒,這樣子就是白拿7盒,我覺得這是很不公平的。」
林小姐將事情經過PO網,聲稱原本是想提醒有買同品項的人留意標籤有無貼錯,沒想到引發網友一排歪樓力挺業者,有人說這家店蛋黃酥都是當天製作出貨,就算貼錯標籤也願意賠償,是值得信任的店家,也有網友提醒,現場購買除了店家,消費者也得看清楚期限再三確認。台北市衛生局食藥科長陳怡婷:「這個部分是違反我們,食安法第28條規定,可以處新台幣,4到400萬元的罰鍰。」
誤貼標籤日期非同小可,面對指控,業者回應,目前已經請公司法務部著手處理,雙方還沒有共識,只希望這場糾紛能盡快落幕。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