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進新家不到2個月…突被要求搬走 房客一聽原因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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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網友表示原本的住處由於漏水需要整修,退租後和家人住進新家不到2個月,卻被房東來電要求搬走,說是準備賣房,但因她的家庭經濟情況不佳,母親又需照顧,實在不知如何是好,因此發文求助,貼文一出引發熱議。

原PO在Dcard發文表示,已和家人住在原本的地方10年左右,但因客廳、房間一遇下雨就會漏水,後來房東就在房子整棟整修的一個月前,要求他們盡快退租,所幸他們也在近2週後找到一間滿意的住所,除了冰箱、洗衣機、書櫃等大型家具交給搬家公司,其餘都由家人合力搬到屋子。

不料,原PO才和家人住了不到2個月,就被房東要求搬走,對方說是準備賣房,還會不斷來電提醒,讓她不解當初為何還要出租?同時非常無奈,並稱自己是屬低收入戶的單親家庭,媽媽領有身心障礙手冊,又因糖尿病與出過車禍,導致腿腳不能久站,目前沒有任何工作,「房東算是提前一個月跟我們說要請我們搬家,那如果我們找不到,他還能強制我們搬嗎?」

貼文一出引發討論,網友紛紛表示「妳的契約,寫的『得解約』還是『不得解約』?『得解約』就是這樣,『不得解約』就可以繼續住」、「既然你們沒有法定可提前終止租約的狀況,就是看合約。如果合約中寫『得』提前終止租約,那房東可以請你們搬;如果沒有,他不能強制你們搬,要是他還是堅持想要你們離開,他必須跟你們談條件,付你們違約金或提供其他好處,讓你們同意終止租約,當然你們可以不同意,堅持住到租約期滿」、「之前有看到有人說『買賣不破租賃』,妳可以往這個方向確認」、「如果是真的要賣房,空屋讓人看房是最好,不然妳跟房東說,可以有固定時間配合仲介帶看,直到你們找到新的租屋處」、「建議妳可以去崔媽媽基金會詢問,我看很多卡友推薦有租屋糾紛或疑問可以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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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言論不代表東森新聞立場。
文章來源:搬進新家「不到2個月」突被房東要求搬走 房客一聽原因傻眼:為何出租
由《CTWANT》授權轉載。

(封面示意圖/翻攝自Unsplash/ctw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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