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早六點多,婦人騎車上路發生意外,倒在路邊無法動彈,還被機車壓住了下半身。這早晨太陽實在有夠大,警方戴著墨鏡到場,怕逆光刺眼睜不開眼睛;而婦人之所以撞上路邊停放車輛,也是因為「這一束光」。
車禍地點就在耕莘醫院安康院區旁,婦人當下是被陽光阻擋了視線之外,最關鍵的還有大卡車(拖板車)違停在一般轎車用的停車格上。
協助報案里長郭仁澤:「那時候她已經倒在這個地方,車頭在那個地方,所以你可以看到它(違停)的車頭這麼出來,這邊都還可以看到早上的血跡都還在。」
還原當時場景,里長心有餘悸,除了幫忙確認婦人狀況,也協助報警。據警方調查,婦人當下準備拜訪親戚,但是因為正對著太陽騎車,受到大逆光影響,沒注意到路邊違停拖板車,撞上車尾。協助報案里長郭仁澤:「上班都會經過這條路,然後早上這陽光是直射著面部很刺眼,稍微一不注意可能等一下又有另外的車,又會經過又會撞上了。」
實際觀察,婦人的安全帽護目鏡屬於一般透明款式,也沒有特殊遮陽效果,研判當下可能也比較靠近路邊行駛導致這次意外。協助報案里長郭仁澤:「有網友回覆說其實這個大貨車(拖板車)也不是第一次放在這邊了,已經是常常停放在這邊,所以其實對附近的(路況)環境跟居民是蠻危險的。」
違停拖板車將依道交管理處法條例第56條開罰最高1千2,至於司機則供稱每周停一次;事故前一天晚上停車,如今已經趕緊把車移走,避免逆光加上違停、雙重障礙再釀禍。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