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房客委託人蔣哥vs.房東:「你鑰匙不給人家,押金也不給人家,(現在是點交了嗎?,還沒點交啊),你鑰匙不給人家,人家怎麼點交給你。」女房客找來救兵房仲友人幫忙協調,因為她暫時把鑰匙放在警衛室,要回去搬家時,指控房東把鑰匙扣住讓她無法進門。
當事房客委託人蔣哥vs.房東:「你鑰匙要不要給我,不然你想留置我的東西,(你租金沒有付給我啊),那你也不代表你可以留置我的東西對不對,那你憑什麼扣我東西勒,(我沒有扣你的東西啊。)」雙方各說各話,房客還認為房東不願讓她申請租屋補貼,之前已經租屋2年月租4萬,今年6月租約到期,雙方口頭說好續約到年底,但沒有簽紙本合約無法申請補助,後來想提前解約,房東認為她沒提前告知,違約又拖欠房租,要求扣押金和賠償1個月房租,引發糾紛。
當事房客委託人蔣哥:「你不給我申請(補貼),那你又不展延(租約),又要我繼續無頭無腦的繳(房租),我們在談判過程就知道,他都有未經同意擅自進去了啦,因為我們都看到裡面有進去的痕跡,他們違反刑法的部分,就是侵入住居還有強制罪,這個當天我們就報警了。」房東強調整件衝突跟租屋補助無關,否認擅自進屋,拿走鑰匙只是要對方進屋時能跟他聯繫。
房東:「她沒有到這個半年(租約),提前想毀約,那她也不打算給我一個月的寬限期,她也沒有提早告知,她馬上就要離開,她也沒有賠償我任何東西。」租屋處位在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附近都是高級住宅區,雙方就在警衛室鬧到警方到場,當天後來協調,房東交出鑰匙退還押金,房客也不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盡快搬走。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