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甸基金會公務車,行駛在高速公路上,放大一看,駕駛的手靠在方向盤,正在滑手機,這一幕,讓一旁公車上的民眾,看了捏一把冷汗。檢舉民眾林小姐:「駕駛就拿著手機滑,我先看他滑了一陣子之後,他沒有要拿下來,所以我才去錄影十幾秒這樣子,他也沒有拿下來,我覺得這樣非常危險,而且是在高速公路上。」
林小姐當下錄影檢舉,附上違規時間,7月28號上午7點58分,違規地點,台北內湖堤頂大道一段,違規事實,也寫得清清楚楚。但轄區警方回應,她附的影像內,沒有「時間」、「日期」等資訊,舉發有爭議,因此暫時「無法製單舉發」,檢舉民眾林小姐:「一句證據不足,我不舉發就是不處理,應該是警察要去查吧,怎麼會是我我民眾還要去蒐證,然後把完整蒐證東西給你警察,你才會去做處理,這不是警察應該做的事情嗎?」
林小姐後來改向台北市府陳情,答案還是一樣,而根據目前規定,民眾檢舉的影片,需並列顯示違規日期和時間,但一般民眾,又不是檢舉達人,沒有專業器材,該如何解套,「民眾用手機錄影怎麼檢舉,除了下載特定APP,能夠顯示違規時間,其實手機也有內建的檔案內容,再連同檢舉影片,一起螢幕錄影最保險。」
對此,伊甸基金會回應,針對此事會嚴加調查,駕駛如果確實有不當行為將會嚴懲,但這起個案也凸顯出現行的檢舉規定,似乎還有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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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投訴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