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對陳氏兄妹因為妹妹離家多年,哥哥認為妹妹對家人長年不聞不問,後來妹妹接獲母親過世消息,回家奔喪想祭拜媽媽,卻被哥哥當場要求,必須要先在門口「擲聖杯」,擲到聖杯才得以入內祭拜母親,妹妹不滿想奔喪卻被哥哥刁難,且發現訃聞的孝子女名單中,沒有她的名字,認為權益受損,因此提告向哥哥求償1元。法官審理後認為,擲筊是民間習俗,哥哥並沒有明顯阻擋妹妹祭拜及陪同出殯的行為,最後判定妹妹請求無理的提告敗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20年時,陳家母親因出車禍住院,陳家女兒想去醫院探視,但哥哥認為她早已離家多年,長年對家人不聞不問,加上當時新冠疫情肆虐,醫院防疫規定嚴格,因此拒絕妹妹探視。
陳母後來出院回家休養,最後仍不幸過世,女兒在頭七當天得知母親過世,想回家奔喪,卻在家門口被哥哥擋下,哥哥要求她「擲聖杯才得入內祭拜」,逼得妹妹必須先跪在門口,擲到聖筊才能拜母親。且妹妹後來發現,母親訃聞的孝子女欄位,她的名字人間蒸發,她不滿哥哥處處侵犯她奔喪盡孝的人格法益,憤而向哥哥提告,求償1元。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兄妹的舅舅出庭作證指出,陳家女兒平常的確沒有跟自己的母親互動,就算聯絡她也不回來,兩兄妹感情不好,連哥哥都沒有妹妹的連絡電話。當初陳母過世時,還是他把妹妹電話交給陳家哥哥聯絡,妹妹才知道母親過世的消息。
法官認為,陳家兄妹感情不睦,但面臨母喪,哥哥有通知妹妹回家奔喪,雖然有要求對方,必須「擲聖杯才得入內祭拜」,但這是民間習俗,難以認定哥哥有侵害妹妹奔喪的權益,且就算哥哥所印的訃聞,沒有寫妹妹的名字,但並不影響妹妹參與祭拜及陪同出殯的權益,因此無法以哥哥的這些動作,認定妹妹的奔喪權益受損害,因此判陳女敗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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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她離家多年奔母喪被哥刁「 擲聖杯才得入內拜」、訃聞未列名 提告侵權結果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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