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口行人多駕駛謹記要禮讓,想的是安啦都有保持3公尺以上,但轉了一個彎卻被後方員警留下來,還吃上6000元不禮讓罰單,理由是這時走出來的行人。
當事貨車駕駛:「我過一半的時候,行人又走過來,這時候我已經過一半,我不可能停在原地,我一定是要右轉過去,右轉一過去之後,警察從我後方超車過來,就跟我講說我未禮讓行人,當下我就很納悶。」事發在台北市同安街口,駕駛載牛奶送貨半路6000元卻飛走,指出明明轉彎時,確認與行人行進距離,有保持3組以上枕木紋,但疑似因為貨車車身長,車在走行人也在走,彼此距離這時不足3公尺,難道這樣也被開罰嗎。
當事貨車駕駛:「(員警)用眼睛看的認知就是我未禮讓行人,但是行車紀錄器給他看了,明明就有很長的距離。」
中正二分局交通組小隊長林榮達:「如果他的車頭已經通過行穿線,車體部分除非有碰撞到,如果沒有碰撞到,基本上我們不會取締。」
北市中正二廈門所長朱宥任:「經檢視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車輛左前懸,與行人距離超過3公尺,舉發有爭議。」這回有爭議,警方再次檢視,確認左車頭距離行人有三組以上枕木紋,收到駕駛申訴就會撤銷罰單。
畢竟罰一回未禮讓行人,不只是6000塊,還會記3點一年滿12點,掉扣駕照2個月,勢必影響生計,只是也要提醒保持3公尺只是保守安全範圍,大車車身長最好保留更多空間,以免發生碰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