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名勞工繳了24年的保費,離職退保不到3年時間,不幸身故,家屬卻在他身故後,一毛錢都領不到。對此,內行人也點出此案的關鍵問題。
「勞工朋友的秘書~張秘書」頻道發布一則11分32秒的影片,其中提到這起案子,她表示該勞工以最高級距4萬5800元,繳了24年的保費,52歲時離職退保。該勞工在近55歲時身亡,家屬卻領不到1毛錢。
張秘書解釋領不到錢的原因有2個,第一是該勞工中斷勞保2年半,死亡的時候並不是勞保的被保險對象;另一個原因是他勞保年資為24年且未滿55歲,不符合「一次請領」的標準。對此,張秘書強調,「還達不到一次請領資格者,千萬不能中斷勞保」。
張秘書假設,一名叫小張的勞工,有26年的年資,由於父母年邁,要回家中經營的小吃店幫忙,所以離職退保。張秘書說明,小張有2種選擇,可以改繳國民年金,或是加入職業工會保勞保。
張秘書解釋,如果小張改繳國民年金,並在54歲身亡,可以請領國保喪葬給付5個月,也就是8萬8805元;若是小張於56歲過世,可以請領9萬8805元。
張秘書表示,假設小張選擇加入職業工會保勞保,同樣在54歲身亡的話,就算小張未達一次請領的標準,家屬還是可以選擇請領死亡給付,有遺屬津貼30個月與喪葬津貼5個月,共160萬3000元。
如果小張在56歲過世,勞保選擇死亡給付的話,為160萬3000元;若是選擇一次請領,則可以拿到169萬4600元。
綜合來說,以死亡津貼來看,小張保國保和勞保的差距,至少相差150萬4195元。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