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上有車不稀奇,稀奇的是推車你怎麼在這裡,只見機車後方不是「後斗」(台語),而是拖著賣場推車趴趴造,它就這樣一路騎過去,目擊民眾一路看傻眼,事發在新北市樹林大賣場附近,推車上商品載到滿出來,還用繩子綁起來,似乎是用繩索把拖車機車牢牢固定,網友看完直呼,是不是杜蘇芮來採買太趕,不小心把拖車載回家。
事實上就曾出現民眾逛完賣場,推著推車走出來卻直接推回家,網路上也出現過販賣賣場推車,一個還只要10元;只是不論你是推回家還是載回家,這樣的行為恐怕觸法。
律師楊文瑞:「賣場提供給民眾使用推車,是為了方便民眾購買物品,並非贈品民眾使用完畢後,如果沒有歸還給賣場,私自將推車帶回家,這個行為已經觸犯刑法第320條竊盜罪。」
推車屬於賣場財產,可不能隨意帶回家,賣場指出最常見的是被民眾推走,還有我的推車推去別人家,為了防盜賣場關店前會清算,讓推車回到自己家,如果發現短少會調閱監視器,紀錄通知顧客返還,也不排除報警,畢竟竊盜罪,最高可處5年徒刑,別為了自己方便讓推車離家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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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