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後龍外埔漁港停車場,轉角處這顆放在草坪上的巨石,像是景觀造景一樣,但靠近一看,上頭疑似有字,但已經被混凝土覆蓋掉。當地民眾:「他是用水泥覆把它塗掉的,整個塗起來,你看得出是什麼字嗎,這個好像是水吧。」
除了這顆巨石,一旁還有一顆,但上面沒有字,這兩顆巨石高約一公尺半,寬三公尺厚度約一公尺,有民眾發現,這兩顆巨石疑似原本放在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後龍保安林地的家族墓園天水園,但卻被偷偷放來這裡。當地民眾:「石頭原本放在這邊,那顆橫的是放裡面那邊。」
趙藤雄後龍興建的家族墓園天水園,因為被控侵占國有保安林地,遭判緩刑4年,並且向公庫支付新台幣兩千案定讞,他拆除墳墓地上物後,將占用的土地恢復原狀,但怎麼會出現在漁港停車場,縣府說這兩顆巨石看起來有經濟價值,不屬於廢棄物無法以廢棄物處理,但依照漁港法規定,在漁港區域陸地上,放置船舶或其他物品,要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但這兩顆巨石沒有申請紀錄,涉及非法占用縣有地。農業處副處長蔡政新:「截至目前為止我們查不到,有任何申請的相關紀錄,因為也放置了三年以上,也不知道是誰放的,又涉及到漁港法第23條,擅自竊占的部分,可能有刑法的部分,所以我們後續可能會先,移送檢調單位去調查。」
縣府表示,將先釐清到底是誰放置,追查出裁罰對象後,依法開罰,同時要求限期恢復原狀。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