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洗刷「行人地獄」惡名,6月30日起不讓行人將加重罰6千元,且要強制上道安講習課程,然而警政署日前曾表示,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不論遠近,駕駛都要停讓。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確實太嚴苛,將暫緩實施,朝向「行人已在斑馬線近端或過中心線需停讓」研議,今天將討論裁罰標準,預計本週定案。
交通部16日預告修法,只要不停讓行人、拒絕攔檢稽查和逃逸等6項違規除罰款外,都要接受道安講習。對此,警政署21日表示,6月30日正式實施,近期會加強宣導。
警政署指出,行人若站在路邊距離斑馬線1公尺範圍、要穿越馬路時,駕駛人就應依規定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汽車前懸(即車頭)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就應舉發。
此外,若行人已進入斑馬線範圍內時,汽機車行近斑馬線,不論行人位於車輛的近端或遠端,汽、機車都要立即暫停讓行人先過;若駕駛人未立即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汽車前懸或機車前輪再進入斑馬線範圍內,同樣應舉發。而路口有義警、志工等人指揮,駕駛不聽指揮強行通過,也可直接舉發。
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22日又喊卡,指出有關「不論行人遠近駕駛須停讓」規定,係警政署與交通部討論執法依據方案之一,但是因為太過嚴格,雖保護行人,但是影響車流順暢甚鉅,經與警政署討論暫緩實施。後續會就另一方案「行人已在近端駕駛須停讓」進行討論,研擬保護行人執法依據。
王國材補充,該案為警政署提出的建議,任何行人只要進入人行道範圍,汽機車就要停讓,但考量部分大型路口斑馬線相當長,若還在另一側遠端就要停車可能會造成交通壅塞,因此該方案將暫緩實施,朝向行人進入斑馬線近端3公尺或進入斑馬線中心線就要停讓方向來討論,細節將在本週討論研議後定案。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