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都有遺失物品、金錢的經驗,高雄一名男童撿到100元,決定交給警察,不料又在前往派出所的途中,再撿到100元,拾金不昧的態度讓警方相當讚賞。
這起事件發生在3月26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在臉書粉專透露,一名國小三年級的陳姓男童,早上與家人一起出門採買物品,沒想到在公園撿到一張100元的鈔票,先將採買品帶回家後,他決定將錢交給警察,於是帶貓咪一同前往派出所。
男童前往派出所的路途中,又拾獲另一張100元的鈔票,早上11點多,左營分局文自派出所的員警發現男童,正想要上前詢問是否需要幫忙時,他小聲地說,「我撿到錢,想交給警察」,並表示自己不是第一次撿到錢,過去曾拾獲一張500元的鈔票,當時也親自將錢送來派出所。
▼男童拾金不昧的態度讓警方相當讚賞。(圖/翻攝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臉書)
對於男童的行為,員警十分讚許,男童希望可以找回失主,將錢物歸原主,《全國法規資料庫》指出,拾得物品價值若為新台幣500元以下,拾得人應從速通知遺失人、所有人或其他有受領權之人。
▼男童希望可以找回失主,將錢物歸原主。
(封面圖/翻攝自高雄市政府警察局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