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國內疫情趨緩,先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就曾表示,新冠肺炎將在5月進行降級,指揮中心也會同步解編,回歸過去的日常生活。而在降級解編之後,如果民眾確診新冠肺炎、或是有需要接種疫苗的話,該如何是好?《CTWANT》就整理相關資訊,方便民眾閱讀與理解,以此維護自身的權益。
指揮中心將新冠肺炎從原本的第五類降級為第四類,當時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就曾表示,即便如此,新冠肺炎的通報時效、隔離、解除隔離等條件並沒有調整,整體而言對於醫療單位與民眾而言並無差別。最主要的差異是防治疫情的位階從原本的「大流行」降為「地方流行」,相關防治工作也由地方單位負責。
根據衛服部疾管署資料,自5月起,實名制快篩全數退場,民眾如有使用快篩的需求,可以前往藥局、藥妝店、超市自行購買。
根據衛服部疾管署資料顯示,如民眾檢驗陽性的話,將採「0+N」自主健康管理,建議民眾在家休息至症狀緩解,視情況就醫,同時也要戴口罩、勤洗手,主動告知檢驗陽性結果。如是具備有重症高風險因子的患者,應盡速就醫,經醫師評估後有望開立公費口服抗病毒藥物。
根據衛服部疾管署資料,輕症但具備有重症高風險因子的患者,可以透過公費取得抗病毒口服藥物。而如民眾因確診而產生併發症需住院隔離的話,同樣也是屬於公費給付。
根據衛服部疾管署資料,該項整合計畫會持續收案至指揮中心解編後6個月,目前依舊會持續提供整合式照護。
衛服部疾管署資料顯示,如民眾有接種公費疫苗的需求,目前各大合約醫療院所與接種站依舊會持續提供。
指揮中心表示,目前的政策是將防疫轉向常態化發展,因此在指揮中心解編後,疫苗接種假也會跟著引退,改為一般性請假。與此同時,先前防疫隔離假也由於目前無相關隔離規定,因此一併停止使用。
根據衛服部疾管署資料,從17日起,目前全國僅剩下醫療院所、照護機構與救護車強制佩戴口罩,其餘地方則視情況自行決定。這項規定會持續至5月30日,屆時再行定奪是否要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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