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上路,車輛未禮讓行人,加重罰3600元!不過台中有車主指控,行經工業路二段和三段口,紅燈就看到警察,因此起步讓了7至8秒,認為警察沒有要過斑馬線,開過去馬上被攔車開單,質疑警方釣魚執法。但警方澄清,是真的要過馬路,到警車上拿罰單,絕無業績壓力。
▼警局釋出監視器畫面,澄清當下員警是真的要過馬路。(圖/東森新聞)
紅燈停,吳小姐眼睛很利,馬上看到右邊站著警察,要小心翼翼。沒想到綠燈起步,吳小姐刻意放慢車速右轉,警察先生只走小碎步,卡在斑馬線上,吳小姐以為他沒有要過就開過去,不到3秒,另一名員警衝出來當場攔截,開未禮讓行人罰單。
遭開單車主吳小姐:「紅燈我就停下來了,看的到有警察站在那邊,號誌轉綠燈的時候我就往前嘛,因為我就是看到那邊有警察,我開得很慢,號誌已經轉綠燈大概7至8秒了,我本身覺得他應該不會過了。」
員警示意要吳小姐靠邊停,因為吳小姐沒禮讓行人,也就是他的同事,警察旁邊還有另一台車,是上一位被開單的。
遭開單車主吳小姐:「我開過去了,他先看了右邊員警一眼,我一下去他就衝出來了。」
民眾:「員警他應該要站在旁邊,如果要因為警察這樣開他單,這樣有點牽強啦。」
民眾:「有點中圈套的感覺。」
▼吳小姐遭員警攔下靠邊停。(圖/東森新聞)
吳小姐將畫面po網讓網友評評理,大家一面倒留言「員警8秒停路口,是要幹嘛」,還有人說「要走,早就過一半了」。砲轟擺明設局開單真的很誇張,但有人緩頰「難道警察就不是行人嗎」。警方釋出路口監視器澄清,員警通過斑馬線,跑到鄰近停車場警車上拿罰單,是真的要過馬路。
民眾:「我不太能接受欸,我會提出申訴,有點為了開他這張罰單,而編出來的理由吧。」
全台發生多起行人過斑馬線被撞事故,被稱為行人地獄。台中從13日開始執行行人正義大執法,半個月就取締5千多件,甚至新制上路,車輛不停讓行人優先通行,再加重罰到3600元,駕駛沒禮讓是事實被開單,警方表示覺得有爭議可自行申訴。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