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朋友開車時,可能經常因為認為前方車輛開太慢,又處在「可以超車的路段」就會超越前車,不過您知道嗎?在可超車路段,如果一次連續超越兩車就違規,依法最重可罰2400元。
▼一次連續超越兩車,其實是違規行為。(圖/東森新聞)
就在通往新北市烏來的這條山區道路上,有駕駛一口氣超了兩輛機車,過程中一度跨越車道逆向,事後他吃上罰單,但他相當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被檢舉違規的地點現場畫設黃虛線,讓駕駛一頭霧水,為什麼不能超車呢,警方檢視檢舉人檢附的影片還原,原來駕駛原本開在兩輛機車後面,最後跨越車道一口氣連超兩車,被其中一輛機車檢附行車紀錄器檢舉。
警方認定駕駛違反道交法47條第2款,明定不得連續超2車以上,否則開罰1200到2400元。但這法規罕見被使用,多數駕駛人其實都不知道,不能連超兩車。
▼法官最後判違規駕駛敗訴。(圖/東森新聞)
其他駕駛:「不知道(不能連超兩車)啊,妳說了我才知道。」
其他駕駛:「我以為這樣就能直接超過去啊。」
而這名違規駕駛提起行政訴訟主張免罰,他說當下其中一輛機車突然加速,他才會一口氣超越2車,但抗罰敗訴,因為新北交通裁決處認定有檢舉影片佐證,違規事實明確,因此台北地院法官裁定維持原處分,罰1200元。
新店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徐瑞樟:「經民眾檢具違規影像,向本分局檢舉,查證屬實。」同樣情況,高雄也曾有一名葉姓駕駛在行駛過程中想上廁所,急得連續超越兩車,事後收到罰單。
▼高雄也發生過類似的案件。(圖/東森新聞)
也要提醒民眾,在道交法同條規定中也明定,若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的路段超車,都列為違規,得依法開罰。
●東森新聞關心您
危險動作,請勿模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