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女學生下課跑到台中大里一間娃娃機店,看到娃娃機台上擺戳戳樂,好奇戳了不同機台8個洞,業者公布監視器,表示因為必須撤換已被破壞過的8台機台戳戳樂版面,向家長索賠2萬4千元,但家長反控不合理,認為機台沒放任何「警告標語」,最後雙方三千元和解。
兩名女學生下課,跑到娃娃機台,看到機台上有戳戳樂,便戳了個洞,看到隔壁機台還有再繼續戳,兩個人逛一圈戳了8個洞,發現都是紙張沒有獎品便塞回去,但這8個洞代價不小。
女學生家長:「她看到上面有戳戳樂,是擺於機台的外面,基於好奇心上前來抽抽看,感覺好像是我們平常買的,和夜市的一樣戳戳看,可是發現裡面是紙張,她覺得是不是還有其他地方有,她們找別的機台再戳戳看。」
8台機台的戳戳樂版面屬於8位不同機台主,店主跑到校方找2位學生家長索賠2萬4千元,等於戳戳樂一個洞要價3千元。
女學生家長:「小朋友也在無知的情形之下,因為沒有任何警語,盒子的製作事實上,它是個非常簡易的道具,1000元做和解的動作他不肯接受。」
一個洞要3千,保夾才490元,女童家長無力負擔,反控台主沒貼警告標語,業者還說如果不賠償就要提告。
娃娃機店李姓老闆:「我們整場包括重新製作分工時,7至8個人下去算的,她沒有只戳一個洞,她是一板戳好幾個洞。」
台主堅稱戳戳樂製作費,一個版面3千,他打折算8個3千已經讓步,台主放戳戳樂沒標語,被民眾砲轟引誘犯罪,律師說女學生沒侵占獎品,頂多民事糾紛協商。針對價格、遊戲規則和警告標示,依據消保法要充分揭露,求償費用也得和商品價值相當,否則消費者可主張無效。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