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車主都遇過,取車時擋風玻璃和雨刷,除了夾收費單,還另外有廣告,宣傳單等,甚至還有小額借貸,雖然幾張紙,但每次清理,民眾也會嫌煩,甚至比較愛車的還會擔心,夾單時會不會破壞雨刷造成毀損,律師表示,如果是無心過失,難以構成刑法毀損罪,只能走民事求償。
如果你的車子像這樣子,停在停車格裡面,那麼很可能就會收到繳費單,一般來說收費員都會把單子夾在擋風玻璃跟雨刷中間,但其實雨刷本身就是一種耗材,只要不是用力拉扯,通常不會毀損。
擋風玻璃夾的,有時不只是收費單,還有廣告單、宣傳品,車主都有類似經驗。
民眾:「都借錢的居多,每個地方都會有吧,偏市區應該比較多那種借錢的。」
民眾:「強被塞了一個東西,到你面前的那種感覺,就跟有時候投到你信箱的東西,開到一半的時候,發現前面夾了一個東西,覺得還是不要嘛,趕快趁紅燈下車拿一下這樣。」
雨刷本身構造,並不是用太強韌的器材,長年累月下來,日曬雨淋也會造成生鏽毀損,但只要不是人為破壞,不至於造成嚴重損害。
最常夾單的收費員訓練有素,將紙張塞入雨刷和玻璃中間空隙,戴著手套也不怕刮傷車子,只是如果遇到比較愛惜的車主,取車時看到擋風玻璃多了好幾張紙,還是難免擔心雨刷會不會被不小心扯壞。
民眾:「車子嘛,就是男生一定都,比較注重自己的車子。」
而一旦雨刷被拉壞,是否涉及刑罰,律師表示毀損罪構成要件,是物品已經不是原來樣貌,甚至無法修復,而且前提是對方必須是故意的。
律師廖庭尉:「這個行為人是一個過失行為,他不小心把這個東西摔壞了,當然他就不會構成,所為刑法上的毀損罪要去處罰的東西,這個問題可能就要回到民事上面,大家來民事處理就好。」
被夾傳單車主看了覺得礙眼,久而久之也會嫌麻煩,但似乎也無法對發放的人做出具體求償,只能希望對方夾單時候下手輕一點。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