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西洋情人節來臨了,許多人都絞盡腦汁,希望能給另一半一個難忘的回憶。不過要小心,專家列出11項情人節禁忌,提醒大家別踩雷,更直言送錯禮物恐怕會導致分手!
▼專家提醒大家別送錯禮物,小心導致分手。(示意圖/Pixabay)
民俗專家楊登嵙指出,想在情人節送給心儀的對方一份禮物,表達自己的情意,但中西文化不同,有些許差異,可別花錢送禮,卻惹來對方不高興。
「送鐘」與「送終」同音,在華人傳統觀念中,這是不吉利,有與對方終止交往的意思。
「送傘」與「送散」同音,感情交往散掉了。忌送傘不是指下雨天你不能送一把傘去解救對方,而是說,不可以在情人節把傘當成禮物贈送對方。
「送扇」與「送散」同音,感情交往散掉了。
如同暗示對方一刀兩斷,感情交往不再。
「送鞋」與「送邪」同音,不吉利,而且有請對方走路、分離的意思。
對傳統華人來說,手帕跟毛巾都是喪家送給參加喪禮與會者的物品,所以這千萬不可以亂送,收到的人會有觸霉頭的感覺,也代表感情無疾而終。
手帕跟毛巾都是喪家送給參加喪禮與會者的物品,俗語說:送巾,斷根(閩南語),意思是贈人毛巾,代表永別,也隱喻事情不要再發生,所以最好毛巾、圍巾都不要。
有形就有象,有象就有應,應就是靈應,布娃娃容易有靈侵入,產生靈異現象,甚至讓對方認為,你覺得他太幼稚而生氣。
「送梨」與「送離」同音,情感分離,所以情人節當天不可送梨,尤其只送一顆,而且還把梨子切開,分開吃,有「分離」的涵義,平常送梨子禮盒沒關係。
「送李」與「送離」諧音同,情感分離,所以情人節當天不可送李,平常送李子禮盒則沒關係。
在華人傳統的觀念中,蠟燭是祭祀亡者使用,尤其是白色蠟燭,千萬不可以拿來送對方,不吉利。
●本文獲社團法人台中市名門命理教育協會創會理事長楊登嵙教授授權,請勿任意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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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示意圖/Pixaba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