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宣布,開放第二階段的口罩令鬆綁,除了列出須強制戴口罩場所,其室內不再強制配戴,實施日期訂在2/20。
今日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在上午透露,口罩令會朝自主的、強制的、建議的等三個面向調整,而指揮中心也在下午詳細說明相關規定,並列出強制戴口罩的場所。
指揮中心指出,以下指定場所之室內空間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
一、
得於上列指定場所不戴口罩之例外情形:飲食、拍照、不適合或無法戴口罩之檢查、治療或活動。
二、下列特殊情境建議要戴口罩:
三、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四、上述放寬措施為通案性規定,相關細節得另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指揮中心指出,有關各級學校、幼兒園、課照中心、補習班、托嬰中心等,則依教育部及衛福部規劃,開學後先加強相關防疫措施,如疫情穩定,自3月6日依指揮中心通案性規定,實施校園及托育場所室內口罩放寬。
▼▲口罩令放寬相關規定。(圖/指揮中心提供)
(封面圖/指揮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