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客到宜蘭某間民宿遺留金戒指,請民宿幫忙,但找到後,民宿經理卻用訊息暗示,如果要拿回金戒指,要索討「失物報酬費」,這讓民眾非常不滿,最後報警請警方拿回金戒指,才順利領回。針對指控業者沒有回應。而消保官解釋,這並非「遺失物」而是「遺留物」,業者依規定不能索討費用,反而該幫忙保管。
民眾著急到派出所,終於拿回忘在民宿的金戒指,實在好不容易,因為找回過程一波三折,還被民宿索討失物報酬。
投訴人A小姐:「老闆覺得那個是貴重物品,不要寄會不見,突然間截圖一張遺失物要索討10%,如果沒有會被提告之類的。」
1月23日A小姐一家大小到宜蘭某間民宿入住,兒子不小心把結婚戒指忘在民宿,原本業者答應郵寄,後續去改口貴重物品還是面交比較好,卻突然傳訊息,暗示「要10%失物報酬費」。後續把金戒指,借放在修改衣服店,請他們過來拿,還交代老闆娘,一定要記得討紅包。
修改衣服店老闆娘:「你包紅包後東西再拿給你,現在又警察來,我說你們自己去處理,跟我沒關係,寄放個東西在這也有事情。」
投訴人A小姐:「遺失跟遺落確實是不一樣的事情,而且你是營業場所。」
修改衣服店老闆娘表示不知情,幫個忙差點公親變事主,最後民眾不忍了,氣得報警,由警方帶回金戒指,再請物主領回。只是消保官說,民宿索討遺失物報酬,根本不符合規定。
消保官:「因為旅客是去住宿,所以他的東西遺留在,不管是民宿或者是旅館,這屬於遺留物。」
旅客留下的是遺留物,物品所有人知道自己把東西放在何處,物品沒有脫離擁有者管理範圍內,並非民法上的遺失物。依照觀光旅館管理規則,業者本該負起保管找尋責任。」這回民眾被索討報酬,對此業者都沒有回應,但民眾也學到教訓,下回絕對不敢再忘東忘西。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