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電動車車主,平常習慣把愛車停放在頂溪捷運站附近的電動車專用車格內,卻接連兩次遭警方誤認為一般機車而開單,但她認為車牌上方明明清楚寫著「電動機車」四個字,怎麼還會開錯?而且還要她自行申訴。對此警方坦承疏失,表示將會主動撤單。
電動機車明明按照規定停放在專用車格內,車主卻收到罰單,寫著停車車種不依規定,讓車主氣炸了。遭開錯單電動車主朱小姐:「它上面確確實實就有寫電動機車這四個字,你開單的時候為什麼不看清楚?昨天也收到紅單,只能自己去申訴,應該說我心情很不高興。」
車主朱小姐投訴,像這樣子被開錯單已經不是第一次,之前是因為現場有員警,她及時反應後才沒收到罰單,但第二次被開單感覺更糟。
遭開錯單電動車主朱小姐:「第二次因為現場沒警察,所以我就打電話去給開單的分局,接線的警員是跟我說,他們也不能做什麼處理,叫我收到單再去做申訴,主要就是麻煩,我當然知道我收到紅單可以去申訴,但是你不覺得就是很麻煩、很煩人嗎?」
民眾被開單的位置就位在永和頂溪捷運站附近,可以看到這裡已經塗成綠色來標示是電動車的專用停車格,但還是有一般機車違停,因此遭到開單。
對此開單的永和分局解釋,因為現在電動機車車牌開頭第一個字母都是E,但朱小姐是十年前的舊牌,才會一時誤判。
永和分局交通組長莊博丞:「經過查證後,確認這台車是電動車無誤,我們分局會主動發文給裁決所撤案。」
民眾希望警方下次開單前,還是要看仔細,不然類似事件一再發生,已經惹出不少民怨。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