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提早規劃寒假出遊,11號就下訂花蓮旅館,打算明年1月26號入住,但後續更改行程,20號退房卻被業者告知,訂金不能全退、要多收5%,這讓民眾無法接受。對此業者回應,因為訂房匯款會衍生人事相關費用才會酌收,但律師認為,民眾無法拿回百分之百訂金,恐怕已經違反定型化契約規定。
打開房門,寬敞空間配舒適大床,出遊過夜,療癒又放鬆,這間精品旅館在全台有多個據點,但有民眾下訂花蓮館卻爆出糾紛。
投訴人盧小姐:「我要取消訂房,依照政府的法規,那應該是要退我100%定金,但後來他們就說要收取5%的手續費。」
民眾規劃明年1月26號到花東出遊,11月11號就訂房,也付了兩千塊定金,但20號更改行程,想退訂房間,沒想到業者回覆要收5%手續費,這讓民眾很納悶,明明依法明定,入住前14天告知退房可以退全額,怎麼還要多收手續費。
投訴人盧小姐:「規定就是要收5%,不管是幾天前(告知退訂),手續費是他們想喊多少就多少嗎。」
旅館業者:「我們還是要給銀行手續費跟那些做檔案收費,檢查的部分(費用)。」
最後民眾決定向消基會申訴,讓公權力介入處理,但事實上根據行政院訂房定型化契約,如果收取訂金,旅客要退訂,前14天可以全退,10到13天則退70%,7到9天退50%,前一天 退,業者也要返回20%,如果入住當天退訂才可以不用退還訂金。
律師楊文瑞:「那旅館業者如果用了額外的藉口,導致沒辦法拿回100%定金,那旅館業者就會違反定型化契約的規定。」
國旅花東遊正夯,民眾搶破頭先下手訂房卻爆出消費糾紛,提醒民眾下訂單前多問一句,詢問清楚,保護自身權益。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