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確診害出遊泡湯 控民宿收「全額」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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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原本訂好民宿準備出遊,沒想到出遊前同行友人確診,趕緊聯繫民宿辦理退款事宜,但民宿卻表示,在訂房平台上寫很清楚,14天內要取消訂房都無法退款,等於2800元的房價都要被沒收,這讓民眾無法接受。因為根據國內規定,已經付全額的話,三天前要退款都沒問題,這下子讓她氣得想跟消保官申訴。

簡約外觀,綠意盎然的庭園造景,原本想要到花蓮民宿放鬆放鬆,沒想到陳小姐同行友人確診,生日之旅全泡湯,趕緊聯繫民宿希望退款,沒想到卻碰釘子。

當事人陳小姐:「平台都答應要退款了,可是民宿卻不答應退款,而且還非常堅持他們是符合規定,這樣子的話如果確診的話,我們還要假裝我們沒有確診出去玩嗎?民宿的態度就說,你們要去投訴就去投訴囉,擺明你奈我何的感覺。」

陳小姐透過訂房平台訂房,民宿堅稱依照平台上的規定,房間無法退款,必須負擔全額,要不就選擇延期使用,陳小姐一度認為延期可行,但民宿的態度卻讓她二度傻眼。

當事人陳小姐:「今天幾點前跟我說延到什麼時候,明天我們再反映一次,他就說不行,你再挑一個時間,也是要在期限內,跟我們講你幾點延期,規則都是他們訂的啊,他還是要做這筆生意,但完全沒有體諒消費者的心態,讓我非常沒辦法接受。」
事實上陳小姐跟民宿來回五次溝通都沒取得共識,民宿不退款就是不退款,跟平台信件往來也不下數十次,說不動民宿,最後平台讓步,願意補償給予2800元的點數,但點數還必須要在平台消費,也不是每間房都能用,陳小姐覺得很吃虧。
消保官王治:「付全額三天以前說要退的話,業者應該全退,如果是不採取這個的話,可以一年內保留,已經付的金額給消費者折抵使用。」

消保官認為民宿收的不是訂金而是全額,依照規定,不管什麼原因只要三天前以前解約,就應該退全額房價。
民宿回應,當初在平台上寫不退全額,消費者應該知情才,但平台這樣寫卻不符國內法規,建議消費者提出申訴,解決爭議。

(封面圖/東森新聞)

確診 民宿 退款 訂房 消保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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