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繳費的罰單居然還能退費!彰化一名王先生今年9月繳了一張右轉沒打方向燈的1200元罰單,沒想到最近卻收到退費通知,讓他覺得像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警方表示是因為,員警填單日期有誤,因此同一地點同一時間的違規罰單都一併撤銷。
▼王先生今年9月繳了一張右轉沒打方向燈的1200元罰單。(圖/東森新聞)
今年五月王先生在彰濱工業區,鹿港吉安路和鹿安橋,右轉沒打方向燈,之後被檢舉,收到1張1200元罰單,王先生心裡有點不舒服,但還是摸摸鼻子乖乖繳錢,但最近卻收到監理站,撤銷免罰的公文。
罰單撤銷人王先生:「公文說我這個罰單經過,警察局那邊確認之後是免罰的,所以叫我去申請退費,有得退銷就當成天上掉下來的禮物,1200塊又回到自己的口袋中。」
已經繳出去的1200元,又回到口袋裡,王先生覺得好像賺到了,雖然有點納悶,因為他並沒有去申訴,怎麼可能會撤銷罰單退費。
▼這張1200元罰單突然被撤銷,讓王先生覺得賺到了。(圖/東森新聞)
其他民眾:「公家機關如果錯了,他們應該不太會主動更正,現在我繳了又退給我,我當然會覺得有種小確幸的感覺。」
鹿港分局五組組長黃元宏:「查證的時候發現有,舉發未符合程序的狀況,所以我們就一併做撤單,填單的日期有錯誤,所以我們就併案予以撤銷。」
實際來到王先生被檢舉的地點,的確有些車輛在吉安路,要右轉鹿安橋時,都沒打方向燈,如果被檢舉附上照片證據,的確會收到罰單,但因為跟王先生同樣被檢舉的民眾提出申訴,發現紅單上違規時間,和違規事實時間不一樣,因此同一時間地點的舉發案,都比照辦理。
▼實地來到王先生被檢舉的地點,當場發現有些車輛右轉都沒有打燈。(圖/東森新聞)
彰化監理站副站長陳洽文:「警方在紅單的填寫日期有誤,經過民眾申訴,經警方來文我們監理站,會依照警方來文,依規定來辦理。」
儘管1200元像是失而復得,但警方表示這只是個案,民眾不想荷包失血保平安,還是得乖乖遵守交通規則,因為檢舉魔人可能隨時都在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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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