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來看一下手中的5、6月的發票!財政部發出尋人啟事,表示還有五名千萬獎,沒人領取,在11月7號就要到期。
▼5、6月發票還有5名千萬特獎幸運兒還沒領獎。(圖/翻攝自財政部臉書)
手中還沒對過的5、6月統一發票,趕快拿出來看一下,因為發票即將在11月7日到期,但千萬發票的中獎得主,竟然還有5張還沒人領,讓財政部發布「尋人啟事」。
這期最低消費金額,是有民眾到大直全家花15元拿走千萬發票,另外也有人花75元停車就中獎,盤點這5張還沒人領的千萬大獎,如果民眾有在5到6月曾經到以下地點買東西,記得拿出發票來看一下,如果曾出沒過,就不要放棄任何可能領獎的機會 。
●食品15元(電子發票證明聯)
●停車費75元(電子發票證明聯)
●球局費等690元(傳統紙本發票)
●食品等94元(雲端發票)
●食品30元(電子發票證明聯)
財政部此前公布,5、6月期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200萬特獎等中獎清冊,該期統一發票千萬特別獎獎號為「46438476」、200萬元特獎號碼則是「54769852」。3組頭獎(獎金20萬元)中獎號碼則為「17858097」、「94045042」及「05236836」。財政部補充,民眾可從財政部LINE帳號下方選單「統一發票」中獲得各種發票有關的實用資訊。
▼可以加入財政部的LINE好友查詢發票資訊。(圖/東森新聞)
幸運中發票記得領獎外,也要小心不要因為錢財和家人撕破臉了,苗栗縣有名王姓男子在便利商店購買飲料後,將發票給弟媳何姓女子對獎,想不到竟中了千萬特獎,未料因王男只分到200萬元,因此選擇與弟媳對簿公堂。
▼有男子買飲料中千萬發票,結果因此跟家人對簿公堂。(示意圖/東森新聞)
關於獎金分配的問題,法官認為,王男拿發票讓何女兌獎,並不代表就是贈送發票的意思,根據錄影光碟與群組對話紀錄,何女的丈夫曾說「不是說好一人一半」,何女也說過「答應給哥哥一半」等語,原告及另一位證人也確認有「原告分一半」等語,顯示雙方應有達成獎金扣稅後一人一半的協議,因此,最終判何女應給王男198萬元,全案可上訴。根據上述案例提醒民眾,不要因為發票獎金,而傷了一家人的和氣。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