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一名女子,今年1月3日到知名連鎖生活賣場,下樓梯時滑倒,導致左膝肌腱斷裂,開刀後休養兩個月,為了生計帶傷復工,她認為賣場樓梯沒有止滑條,控告店長過失傷害,對方獲不起訴處分,民事提告損害賠償還在訴訟中,店家回應絕對會給民眾安全的消費環境,也尊重司法。不過賣場樓梯間擺滿商品,工務單位突擊稽查,全部要求撤離。
這是今年1月3日傍晚六點多,高雄一家生活賣場,一名女顧客手裡抱著物品,突然滑倒跌坐在階梯上,久久無法起身,看來有些痛苦,手還不斷的去揉左邊的膝蓋。
賣場店員:「我先報警,然後請員警幫我叫救護車。」
店員報警後,員警與救護車都來了,不過當事人控訴,第一時間店員並沒有積極協助。
投訴人小亞:「我在那邊坐了大概有兩三分鐘吧,店員就找店長過來,店長就說你有什麼事嗎,我就說我跌在這裡了,他說怎麼可能呢。」
當事人出示診斷證明,這一摔讓他左邊膝蓋髕骨肌腱斷裂,醫師建議至少要休養兩個月,還得長期復健。
投訴人小亞:「我跟公司請了兩個月的假,其實醫師是叫我休半年,誰要養我?我還租房子,用支架就直接這樣上班了。」
當事人到同集團其他分店,發現賣場樓梯有貼止滑條,但這間沒有,他質疑生活賣場有疏失,對店長提出過失傷害,對方獲不起訴處分,民事告損害賠償還在訴訟中。
投訴人小亞:「你們的樓梯設計,沒有幫我止滑,他們連調解會都不來。」
生活賣場發聲明回應,強調提供給顧客絕對安全的消費環境,但真的是這樣嗎?
回到當事人摔傷的樓梯,不僅靠牆的地方堆放商品,靠近樓梯中間也堆了一箱貨物,顧客一不小心就可能會被絆倒。
賣場在消防安全門與樓梯旁,一路堆放商品真的可行嗎?工務局火速趕往稽查,要求業者把樓間商品撤離,因為這樣的行為已經違反建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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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