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家機車停車位遭人長期霸占!台南一名林先生指控,自家機車停車格長期遭人霸占,即便大樓管理員幫忙貼了勸告單也沒有用,又怕隨便移動別人的機車,有個萬一又被人提告損害賠償,林先生只好報警請求警方幫忙當證人。
投訴人林先生:「侵占了我的車位,麻煩管理員移車,這裡有警察大人陪同。」
大陣仗請來兩位波麗士大人,還有保全人員來移車,就是因為不滿自家機車停車位,長期遭人霸占。
投訴人林先生vs.警方:「我的車位是673、674,你不知道停了我多久的位置,會不會太誇張了。」
林先生全程錄影,在警方的見證下,請保全人員移車,總算能還他車位。
投訴人林先生:「我們有繳管理費,管理員應該要幫我們協助,把他車子移到旁邊,結果卻不行,都不可以移動,我們本身的車位,主人也不可以移動,這樣對嗎,管理員還跟我說,這種情況在我們社區很常發生,有的還是看別人在停,就跟著停,停久就是他的了。」
遇到問題向大樓保全跟主委反映,對方卻只貼單子告示違規停車的機車,林先生無奈只好報警解決,他住的大樓共有400多戶,一戶平均有兩個機車停車位,似乎仍不夠停,記者來到地下室觀察,不少住戶,為了防止他人占用車位,在自家兩停車格間,斜停一輛機車,或是拿桶子放在車格。
大樓主委:「我們先貼勸告單,貼在他機車上,這是第一個辦法,第二個辦法打電話給警察局,請他們幫忙查這車號的車主,麻煩通知他把車移走。」
雖然停車場內,有張貼告示,沒有車位的汽機車禁止進入,如經查出一律鎖車等,但有貼等於沒貼,有些住戶根本無視告示牌。
律師江信賢:「住戶的車位,被人家擅自停放的話,依法是可以跟這個,占有的人請求,一個損害賠償的,類似租金的損害,並可民事起訴請求他移動車子。」
民眾為了貪圖方便,霸占他人停車位,造成別人困擾,還可能因此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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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