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族有福啦!高雄市今年度「增額租金補貼」延長申請期間至10月31日,只要符合指定資格的民眾,最高每個月可領到5880元租金補貼,《EBC東森新聞》也整理出領取租金補貼的相關辦法。
▼高雄市加碼租金補貼,延長申請至10月31日。(圖/翻攝自高雄市增額租金補貼申請系統官網)
根據《高雄市增額租金補貼申請系統》官網記載,針對於高雄市租屋,且一定所得以下無自有房屋之個人或家庭,提供每戶每月最高新臺幣1800元至5880元租金補貼,並就單身青年、新婚、育兒(青年優先)、社會弱勢(弱勢優先)、本市市民(市民優先)加碼租金補貼。
111年7月18日9時至111年10月31日17時。
一、中華民國國民於高雄市承租住宅,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二、家庭成員均無自有房屋。
三、家庭成員之平均每人每月所得,應符合高雄市社政主管機關,今年度公布之最低生活費3倍至3.5倍(不含三倍),即新台幣43258元至50467元。
四、申請時家庭成員均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相關協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共有5種身分類別的民眾可以申請租金補貼。(圖/翻攝自高雄市增額租金補貼申請系統官網)
以線上系統申請為主。申請人可備妥檢附文件至高雄市增額租金補貼申請系統提出申請。如有不便線上申請者,可至「高雄市增額租金補貼申請系統」→「書表下載區」下載紙本申請書,郵寄至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住宅發展處(地址: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六樓)辦理。
申請本計畫租金補貼者,應於公告申請期間內,檢附下列書件,向主辦機關申請:
一、申請人及家庭成員之戶口名簿影本,或全戶戶籍謄本。
二、有效之租賃契約影本。契約內應記載出租人姓名、出租人身分證明文件編號或統一編號、承租人姓名、承租人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租賃房屋地址、租賃金額及租賃期限等資料。
三、申請人之郵政儲金簿封面影本。但申請人之郵局帳戶因債務關係,遭法院強制執行,或因其他因素致無法使用者,得由申請人填具切結書,以申請人指定之郵局帳戶作為核撥租金補貼費用之帳戶。
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於申請日前30日內,向國稅局申請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五、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向國稅局申請,最新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六、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應檢附審查基準日前一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認定方式如身分類別證明文件表。
七、家庭成員為外籍人士、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地區居民者,應檢附外僑居留證(外籍人士)、依親居留證或長期居留證(大陸地區人民)、臺灣地區居留證或臺灣地區居留入出境證(香港或澳門居民)。
八、具各類身分者所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認定方式如身分類別證明文件表。
▼高雄市加碼租金補貼,身分類別證明文件表。(圖/翻攝自高雄市增額租金補貼申請系統官網)
●小港區、旗津區、大社區、大寮區、大樹區、仁武區、岡山區、林园區、梓官區、烏松區、茄楚區、湖內區、路竹區、旗山區、鳳山區、橋頭區、燕巢區、三民區、高雄市 左營區、前金區、前鎮區、苓雅區、新興區、楠梓區、鼓山區、鹽埕區、永安區、阿蓮區、美濃區、彌陀區
1、初入社會青年(成年且未滿35歲):每月2040元
2、新婚2年內:每月4080元
3、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4、社會弱勢:每月補助3240元
5、其他:每月補助2600元
▼初入社會的青年工作、薪資還不太穩定,因此也可以申請租金補貼。(示意圖與本文無關/pixabay)
●內門區、六龜區、田寮區、甲仙區、杉林區、那瑪夏區、茂林區、桃源區
1.初入社會青年(成年未滿35歲):每月補助1800元
2.新婚2年內:每月補助3560元
3.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未成年子女1人:每月補助3880元
未成年子女2人:每月補助4520元
未成年子女3人:每月補助5160元
4.社會弱勢:每月補助3240元
5.其他:每月補助2600元
▼高雄市加碼租金補貼,每月租金補貼金額表。(圖/翻攝自高雄市增額租金補貼申請系統官網)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