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一名蔡先生日前在住家外停放貨車,結果倒車過程中不慎擦撞到一輛自小客車,當下他完全不知情,直到事後警方找上門,他才知道自己已經肇事逃逸,但令他很不滿的是,當下警方只給他17秒的影片,卻沒提供完整的監視器,他供稱自己在停好車後,還有在貨車後方搬貨,如果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是否還能構成肇事逃逸嗎,他向交通裁決處三次申訴但通通被否決,他決定向向法院提告證明自己的清白。
監視器拍下,貨車倒車準備停進車格裡,停好後,車主蔡先生還下來整理貨物,這短短的過程中,去讓他吃上肇事逃逸,收到紅單。
當事人蔡先生:「我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那就不會去做後續的動作。」
仔細看,貨車車頭輕輕碰觸到白車車門,車子幾乎只有輕微晃動,就這樣導致車上留下受損,事後雙方車主沒達成和解,蔡先生吃上肇事逃逸,但他不滿,明明就不知情,硬是被冠上這項罪名。
當事人蔡先生:「如果真的肇事逃逸,你應該就會下車察看,或是說會有慌張的一些表情。」
他質疑,當時警方只給了17秒的影片,只看到他擦撞後,停好車就沒了,警方回覆因為檔案太大。
當事人蔡先生:「你一而再再而三就是不把實際的證物給裁決處,裁決處他們也根據警方的片面的說詞,直接判我們有罪。」
之後才問到完整影片,實際上他下車後忙著理貨,沒特別去看車損,更沒直接落跑,卻被說是肇逃。
當事人蔡先生:「撞到人家賠人家錢,這是理所當然的,如果真的沒有,你硬要給我扣這個帽子,我是覺得我不能接受。」
他前後申訴警方兩次,交通裁決處三次,得到的回應都是違規屬實,他認為,肇事逃逸固然依法有據,但警方沒有移交完整證物,讓他只因為短短17秒被定罪,他表示後面的動作,能證明他沒有主動犯意,他也將拿著完整資料,向法院提告,捍衛自己的清白。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