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深坑有名房東指控,電梯公寓的機械式停車塔因為故障,害他每個月必須少收客戶1千元的租金,他想轉而向廠商求償。對此遭指控機械廠商沒有回應,但律師建議,房東少收的租金可以做為依據,提出民事訴訟維護自己的權益!
按下開關,機械停車塔運轉至少3分鐘,鐵捲門才會打開。新北深坑這棟大樓的停車塔,之前故障影響住戶,讓李姓房東很煩惱。
停車塔車位房東李先生:「(受影響的租戶)想要跟廠商要求計程車費用,然後前幾天有一位住客 ,他也是趕著出國,但因為停車設備關係,可能想要跟廠商要機票(補償)的部分。」
李姓房東將其中一個車位租給客戶,但是機械停車塔故障,當中有次還整整4天車子無法進出,李先生說 1個月內2次故障,他的客戶要求把每個月3千元租金降為2千,時間為期1年,這讓房東覺得自己損失租金,想要向機械停車塔廠商來求償。
停車塔車位房東李先生:「降1千塊給我的租客,本來是租3千 ,那我現在是租2千,(這部分會轉嫁給機械廠商嗎)?)對。」
這個機械式的停車塔,短短1個月內,已經故障2次,這讓房東很苦惱,而房客的損失,可以跟製造這個停車塔的廠商求償嗎。
律師陳君瑋:「就民法的買賣契約的物之瑕疵擔保,我買一個東西,當你交到你手上的時候 ,我付給你錢,這個東西你應該保證無瑕疵。」
對此遭指控的機械停車塔不願受訪,僅表示從1月到現在總共報修6次,有可能維修好。律師認為房東少收的租金,在法律上做為賠償的依據,但前提是得提告,對簿公堂才可能拿到賠償。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