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曉得最近您有沒有去過花蓮,縣警局在台9線等重要道路裝了1700盞紅、藍相間的爆閃燈,就附掛在路燈桿上,說是要降低事故。但有的爆閃燈相隔30尺就有一個,密度太高,幾乎整路都是,引起用路人反彈,還揶揄簡直是耶誕城。離譜的是,警方私自裝了燈之後,沒有告知台電,而且從3月至今,一毛電費都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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