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自今年5月20日,公布學校不得將學生的服裝儀容規定作為處罰依據後,導致部分學生上學都穿便服、夾腳拖等挑戰校規,讓校方一個頭兩個大。今天(18日)教育部召開臨時記者會,宣布了「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之原則」,表示學生可以選擇合宜「混合」穿搭。
教育部次長蔡清華表示,各個學校所訂定的服裝儀容規定,只能比教育部規定的更寬鬆,也必須按照校園民主、校務會議等合法程序來規定學生的服儀。如果,有學生違反校內服儀規定,校方不得對學生記過、記警告,只能視情節予以口頭糾正、書面反省、通知監護人協助處理等方式輔導管教。
根據教育部所公布的「高級中等學校訂定學生服裝儀容之原則」,明確指出各校除了重要活動、體育課、實驗課可以規定學生穿著特定服裝之外,剩下的時間學生得以用「混合」搭配的方式穿著制服、運動服和校方認定的班服、社團服裝,而且在上、下學及在校期間,除非有正當理由,將不得以穿拖鞋或打赤腳。
另外,在假日或寒、暑假的自習及輔導課程,學生可以穿著便服,但必須攜帶可以辨識學生身分的證件以查驗。而換季期間,因為大家對冷、暖的感受有所不同,學生得以選擇穿著長袖或短袖校服,並加穿便服外套、帽T、毛線衣、圍巾等保暖衣物。
對此,全國高中職在8月29日開學即適用新制,但是國中、國小是否套用該原則,將由各縣市政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