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駕駛行經永和環河東路,被員警看到他迴轉時是「紅燈」,認定他紅燈迴轉,開出2700元罰單,駕駛不服提出申訴,說自己綠燈時就要迴轉,因為車子多,等到沒車時已經變紅燈,考量到車身已經超過停止線,才決定迴轉,法官採信駕駛的說法,撤銷罰單,分局回應,尊重判決。
員警看到紅燈緩緩停下,這時前方一輛白色轎車等沒多久,卻突然往左紅燈迴轉,員警見狀,立刻追上前將人攔下,開出2700元罰單,並記違規點數三點,但法官裁定,撤銷這張罰單。
東森新聞記者蔡瑜珊:「發生爭議的地點就在新北永和環河東路一段這個路口,就算不是尖峰時間,車流量還是不小,駕駛當時被開單後,認為自己非常委屈,因此提出申訴。」
蕭姓駕駛解釋,當時是綠燈準備迴轉,但對向車道來車多,車速又快,他等到都變紅燈,想到自己已經過了停止線,車頭也已伸入路口,怕影響到行車安全,又造成交通阻塞,才會決定迴轉。
法院審理認為,當時舉發的員警被前方黑色休旅車阻擋視線,無法清楚看見路口的車輛狀況,而是切入內側車道後才看到車輛準備迴轉,但這時轎車已經通過停止線,因此判駕駛勝訴,撤銷罰單,很多駕駛都常遇到像這樣要迴轉被卡住,卡到都變紅燈了,那到底轉不轉。
其他駕駛:「如果會影響到車流的話,我就會轉過去,不然停在那邊會影響到對向車道,而且會危險。」
其他駕駛:「遇到紅燈迴轉到一半的話,我就會轉過去,卡在那邊很奇怪。」
紅燈迴轉被裁定免罰,罕見的案例,分局表示尊重判決,但呼籲用路人馬路如虎口,每個move都得謹慎小心。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