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後3天確診 產婦怨遭醫院要求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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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產婦抱怨,生產後三天確診,人還在休養,就被醫院要求結清款項轉診,產婦控訴醫院,沒有提供轉診資料,害她在輪椅上,坐了四小時,才看到醫師,院方回應強調,當時專責醫院醫師承諾收治,不知道對方SOP出什麼問題,不過高市衛生局,5月中就函發公文,要求高市所有醫院,收治患者住院期間,如果確診,以就地收治為原則,不得自行轉診。

 

婦產科醫院門口患者,填寫資料等待看診,但這間醫院卻被指控,丟包剛生產完三天的產婦,在網路引發討論。

當事產婦在臉書社團po文,說她6月16日早上,入住高雄楠梓某家婦產醫院,下午剖腹生產前快篩陰性,生產後當晚有症狀,隔天向護理師反應喉嚨不舒服,18號中午快篩陽確診,抱怨醫院醫師當下稱已聯絡其他醫院,要求她和先生結清費用轉診,但卻沒有提供轉診資料,害當事人在輪椅上坐了4小時,才看到醫生,最後輕症請回居家照護。

 

當事人丈夫:「我老婆一臉茫然啊,她也不知道到底怎麼辦,然後也沒人來交代,什麼注意事項,有的沒的各方面,繳完錢就叫我們趕快離開。」

 

針對當事人指控,醫院出面回應。

 

當事醫院護理部主任陳美蓉:「轉診過去我們的專責醫院,當初兩邊的婦產科醫師,也都願意收治住院啊,我不曉得後續,在榮總那邊有什麼情況。」

 

院方回應,強調有關心產婦後續,但對是否有開立轉診單沒有明確回應,詳細狀況有待衛生局後續調查。

 

其他婦產科醫院也遇到同樣,產婦產後確診狀況,但有準備隔離病房,讓該名患者住到出院。

 

非當事醫院院長林克臻:「(該名患者)在入院的時候,我們把她安排到隔離病房,等到出院的時間,我們再由獨立通道分流,讓她出院。」

 

高市衛生局5月中就函發公文,請高市醫院收治患者住院期間,如果確診以就地收治為原則,不得自行轉診,如果要轉診也必須經疫調中心同意,並指定專責醫院收治,現在發生產婦產後三天確診,被院方要求出院,轉診後又成人球,無法立即看診的狀況,不合理對待,也引發輿論炸鍋。

 

(封面圖/東森新聞)

孕婦 確診 出院 醫院 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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