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先前表示沒有要求殯葬業者,要將確診者的遺體24小時內火化,言論一出立刻引爆各界爭議。兒童權益促進協會理事長王薇君昨(6)日晚間就轉發一名染疫身亡的家屬的心聲。家屬表示,母親從病逝到羽化都是一個人孤單走完,這也讓和母親相伴50年的老父親情緒潰堤,不過再有萬分捨不得,他們仍然能理解這樣的處置方式,然而,「這兩天看到偉大部長的發言,我的情緒徹底炸鍋。」
▼母親從確診到離世都是孤單一個人,這讓家屬很崩潰。(示意圖/pexels)
王薇君昨日在臉書轉發一名染疫身亡的家屬的訊息,家屬表示,母親在上月13日在住院期間被感染新冠病毒,20日凌晨在醫院辭世。家屬透露,染疫期間我們家屬不能進入病房照顧,母親辭世時,我們不能進入病房瞻仰遺容,從病房到醫院往生室這段路程我們不能陪同,醫院方面與殯葬人員也告知他們,按規定24小時內母親的遺體必須火化,因此隔天一早遺體就在殯儀館火化了,而他們都只能在館外等候。
家屬痛心的說,「老父親與母親相知相伴50年,沒想到母親這最後一段路程,卻必須孤孤單單的一個人走,老父親情緒只能以潰堤形容」,儘管如此他們仍然能體諒「24小時內火化」的處理方式,畢竟醫護人員與殯葬業者都是肉體凡胎,任誰也不願、也禁不起承擔被遺體感染新冠的風險,所以再有萬分捨不得,我們也對這樣的處理方式沒有意見,「但是,這兩天看到偉大部長的發言,我的情緒徹底炸鍋。」
家屬痛批,哪怕疾管署規定「第五類法定傳染病」遺體必須於24小時內火化、哪怕新冠本就是認定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偉大部長一樣可以為了政治正確、為了怕挨罵,把相關責任硬是甩鍋給醫院、殯葬業與地方政府,所以其實全台灣的醫院與殯葬業做錯了過去整整兩年的時間,只因為偉大部長說的一定是對的,哪怕他是硬凹的?」
▼家屬說媽媽過世隔天一早遺體就在殯儀館火化了。(示意圖/東森新聞)
家屬表示,身為一個確診往生者的家屬,我贊同24小時內火化的這個規定,畢竟不讓殯葬人員暴露在被我母親感染新冠的風險之下,也算是為我母親做了在世的最後一點功德;而我也相信大多數確診往生者的家屬也持相同意見,「遺憾的是,台灣不乏高水準的老百姓,卻也更不缺視選票為更高指導原則的無良政客。」
▼家屬對陳時中的說詞無法接受。(圖/翻攝自王薇君臉書)
為何染疫身亡之後,要不要在24小時內火化,會吵得沸沸揚揚?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前台南縣長蘇煥智就表示,也許是因為「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除了是SARS外,也包括COVID-19 ,而「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是傳染病防治法第三條明列為第一類的傳染病,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0條第4項,確認染患第一類傳染病之屍體,應於24小時內入殮並火化,而這也是為何殯葬者會認為染疫者的遺體要在24小時內火化。
(封面示意圖/pex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