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稅常見3大錯誤別再犯 除雷錦囊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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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疫情升溫,報稅期限延長至6月底,為協助民眾正確申報,國稅局與會計師盤點扣除額、新婚合併申報等常見錯誤,提醒民眾留意,以免遭補稅處罰,已完稅者若發現有誤,仍可在6月30日前更正申報。

常見地雷一:網路申報採信用卡繳稅 未完成上傳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過往常見民眾網路申報綜合所得稅,採用信用卡繳納稅捐,取得信用卡銀行的授權碼後,忽略系統提示訊息,未繼續執行申報上傳,結果導致申報程序未完成,而成逾期案件。

因此,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在退出申報軟體前,應加以確認系統已回傳完成申報訊息、檔案編號及收執聯,或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查詢是否已完成申報。

常見地雷二:混淆申報年度 新婚配偶合併申報

綜合所得稅為落後申報,今年5月申報的是去年所得;安永執業會計師楊建華提醒,納稅義務人在所得年度尚未辦理結婚登記,但該年所得與配偶合併申報,這一情形為歷年常見申報疏漏。

由於配偶合併申報是以「登記日」為主,情侶今年2月登記結婚,5月結算申報去年綜所稅時,兩人需分開申報;兩人要等到明年申報今年所得,才能選擇合併申報。

此外,扶養親屬也須以所得年度狀態為主,舉例來說,若子女於今年1月1日出生,要到明年5月報稅時,才能列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和子女的免稅額。

常見地雷三:扣除額規定沒看清 錯誤列報遭補稅空歡喜

精打細算的民眾想運用各項列舉扣除額省稅之前,務必將相關規定看仔細,以免錯誤列報,事後被補稅。

楊建華指出,列舉扣除額方面,萬年常犯錯誤包含誤將美容性質的鑲牙、植牙、齒列矯正、整形費用,以及坐月子相關費用,列報醫藥及生育費扣除額。

高雄國稅局說明,非屬醫療性質的支出不得計列醫藥費扣除,且醫藥費支出如果已受領保險給付,保險給付部分不得再列報扣除。

進一步舉例說明,民眾去年獲得的防疫險住院日額理賠金,或是疫苗副作用理賠金,屬於保險給付範疇,今年5月報稅時,已獲理賠的部分,要從列報相關的醫藥及生育費中扣除。

針對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申報兩大錯誤,楊建華表示,首先,常見納稅義務人將「非直系」受扶養親屬的人身保險費(非全民健保),如兄弟姊妹或姪子、姪女的保費,列報人身保險費列舉扣除額;再者,納稅義務人將車險等產險保費列舉扣除。

他說明,非全民健保的保險費支出,須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的「直系」親屬的人身保險費,且要保人、被保險人與納稅義務人在同一申報戶。此外,可列舉扣除的險種為人壽保險、傷害保險、年金保險、勞工保險等。

另一常見疏漏,民眾誤將至寺廟安太歲或點光明燈的費用,列入捐贈扣除額;楊建華表示,因廟方有提供服務,安太歲相關支出不屬於無償捐贈性質,所以不能列報扣除。

同時,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只限「大專以上院校子女」學費,往年也常見納稅義務人誤將本人、配偶或其他扶養親屬學費列入扣除,民眾應多加注意。

(封面圖/翻攝自Google Maps)

報稅 申報 補稅 處罰 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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