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女騎士晚上出門買東西,控訴自己遭到尾隨,氣得攔車拿手機錄影蒐證,雙方因此發生口角。事後警方調查沒有尾隨狀況,但過程中,男子講出具有辱罵字眼,最後被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不過遭指控的騎士也出面喊冤,當初以為對方要問路,強調絕對沒有跟蹤,目前也反告對方。
女騎士vs.遭指控騎士:「要講清楚,騷擾你就騷擾我嗎,我沒有騷擾,你幹嘛騷擾我,你在跟蹤我喔。」
女子指控被跟蹤,拿起手機錄影蒐證,雙方因此發生口角。
女騎士vs.遭指控騎士:「我急著上班,我跟蹤妳?妳X,我現在要去上班欸,我剛剛要往那條轉,現在轉回來,你幹嘛跟在我後面,你哪裡有問題,你幹嘛騷擾我。」
兩人在馬路旁吵的不可開交,男子遭到指控,氣的反駁。
女騎士vs.遭指控騎士:「我住在這裡,跟我無關,我從那裡繞回來,要去買東西,你幹嘛跟蹤我,我住在這裡,我要去上班,什麼時候跟蹤妳。」
他說他沒有跟,但是我是停在路邊,他也跟著我轉向,停在我後面的路邊,所以我就覺得很奇怪,所以那時侯覺得,很不尋常,手機攝影的時候他,就莫名其妙就罵了,然後也不走就站在這邊。
女子最後報警,雖然一查沒有尾隨狀況,但過程中,男子講了三個字,具有辱罵字眼,檢方最後依公然侮辱罪起訴他。
案發就在台北北投區公館路,當時女子騎在路上要去買東西,控訴自己被跟蹤,氣得攔車理論,雙方爆發口角衝突,不過遭指控的騎士提出反駁。
記者VS 遭指控跟蹤騎士:「我回頭一看,我以為她是要向我問路,我就停下來,結果她已經手機預備好了,已經對著我,在錄音錄影了啦,莫名其妙,我前面一百公尺,是騎在妳後面,可是一百公尺以後,我超車過去,我都騎在你前面了,對不對,怎麼會是,我跟蹤妳,我騷擾妳呢。」
男子強調自己絕對沒跟蹤,誤會一場,當下也反告對方,妨害名譽,未來就看法官怎麼判。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