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李姓女直播主與買家有消費糾紛,直播主事後開直播訴苦,過程中有秀到一點買家個資,加上直播時有提到一些不雅字眼,甚至揚言「要死一起死」,買家報警提告,李女被檢方起訴涉犯個資法、恐嚇、公然侮辱共3罪,不過,法官認為直播主開直播時已跟買家互相封鎖,買家看不到內容,加上個資也只是短暫出現,罵人也沒有連名帶姓,因此認定罪證不足判無罪。
律師劉家榮:「從20秒有秀到她的個資,只不過她是告訴他,我有資料我有資料,我有證據這樣,所以她做這樣的動作,不是真的要去散播他的個資。」
就是這短短這幾秒,高雄一名李姓女直播主吃上官司,而且還不止一個罪名,這名李姓女直播主平常販售一些生活小物,羅姓男子是她的鐵粉,某天看直播想買包包,遭到對方拒絕,他從宜蘭殺到高雄抗議,李姓女直播主不滿,在直播時公審,內容除了辱罵,還嗆要死一起死等,羅姓男子提告違反個資、公然侮辱以及恐嚇等罪,不過三點都被法官判無罪。
律師劉家榮:「直播主是邊看留言去做相關的回應,所以她講了這句話,法官無法判斷說她是罵這一位跟她有爭執的羅先生,還是她只是單純在回有留言,網路留言的網友,把某某某給我帶來,要死一起死,黃泉路上有人一起陪,這樣子的語氣,不是要去恐嚇羅先生,她的目地是希望羅先生以後跟她老死不相往來的情況。」
一開始律師對於判決也很訝異,畢竟裡面有一些難聽字眼,但是細看內容之後,整個直播過程快一個小時,李姓女直播主只是闡述自己遇到的狀況,秀出證據,並沒有要散播,加上她沒有連人帶姓直接罵,直播時有很多網友同時上線,到底罵誰,很難判定,因此,律師認為,法官判決並沒有不適當。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