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本土疫情升溫,大多確診者是輕症在家照護,先前勞動部表示,由於輕症患者沒有住院,因此無法請領勞保傷病給付,但今(5日)勞動部表示將放寬,輕症在家居隔的民眾只要不能工作,自不能工作的第4天起皆可依勞保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輕症在家居隔無法工作的民眾,可依勞保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請領「普通傷病給付」,條件是必須因公受傷、或生病,導致住院沒收入,在住院第4天起,就可請領相關補助費,可領費用是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成,最長可請領6個月。
台灣疫情捲土重來,確診人數攀高,但大多是輕症居家照護。先前勞動部表示,需要有住院、醫療照顧等證明才可以申請勞保傷病給付,但這規定讓居家照護的勞工相當擔心,當時勞動部長許銘春就表示會放寬處理。
而今勞動部放寬標準,表示只要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的勞工保險被保險人,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版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如不能工作,導致未能取得原有薪資者,從無法工作的第4日起,皆可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
▼勞動部放寬補助標準,從無法工作的第4日起可以相關規定請領傷病給付。(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根據勞保局網站試算,以普通傷害或普通疾病最高投保薪資4萬5,800元計算,若以居家照護10天計算,會給予7天的普通傷病給付,最高可領到5,34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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