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車頭朝外停」恐挨罰?北市交通大隊回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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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停車時,會把機車的車頭朝外嗎?不少人為了方便,停車時都會習慣把車頭朝外,讓自己要離開時,能夠直接輕鬆把車子騎走。但就有網友表示,如果這樣做恐會挨罰,對此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也做出回應了。

▼有些人會習慣停車時,會把車頭朝馬路停放。(圖/翻攝自PTT)

近日有網友在社群論壇PTT以「白牌機車停車,車頭朝外有罰則嗎?」為標題發文,並表示自己把車停放在北市有畫線的停車格內,但為了能夠直接騎車出來,所以停車時,會把「車頭朝外」停放,但因為方向跟其他機車不一樣,所以他便上網爬文,結果發現好像合法跟不合法的說法都有。

好奇心作祟的他,因此在PTT上發文尋求網友們解答。貼文曝光後,底下網友各持不同意見,有網友表示「看各縣市規定」、「未順向停車,吃罰單吧」、「我記得以前有人被開過不依照道路方向停車,之後修法修正了」、「不合法的說法是有根據那條法規?」、「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3款」、「印象中之前新聞報導過,是看各地方政府規定?」

另外也有另外一派網友認為,並沒有違法「 應該沒有,但有點討厭,車頭會比尾巴凸,格子沒很大的情況下,牽車時會卡到你的」、「應該是沒有,首先停車要停順向,但垂直根本沒有順不順向的問題」、「就沒有違規啊!說違規的先把法條貼出來」。

▼網友看法很兩極。(圖/翻攝自PTT)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3項規定,「大型重型機車及機車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其前輪或後輪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三十公分。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另有特別規定時,應依其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規規定,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邊緣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圖/翻攝自全國法規資料庫)

而《EBC東森新聞》也實際打電話到台北市警察局交通大隊做詢問,交大執法組分隊長田愛表示,不論機車的車頭是朝內還是朝外,只要有緊靠道路邊緣平行、垂直或斜向停放,就不會被罰鍰。

此外,網路上有流傳如果將「車頭朝外」,會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第3項規定,被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對此,田愛表示「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是指應該要遵守的規定,並不會有罰鍰,且相關交通處罰應使用的條例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而非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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