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一名王姓老先生,長達八年多以來,抱怨垃圾車播放的音樂,太吵了,認為是噪音,甚至提告,但法官認為,垃圾車雖然音樂有超標情形,但是無法證明是持續性造成一般人傷害的噪音,所以判決老翁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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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