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疫情大爆發後,台灣已經連續多日本土單日確診確診破千例,不少民眾都擔心若孩子學校通知停課,家長請假在家照顧,可以申請防疫補償嗎?對此,衛福部也公布相關配套措施,只要是因為疫情緣故,需要請假照顧六大類生活不能自理者,導致影響工作、沒有支領薪水者,就可申請每日新台幣1000元的補償金。
▼今日本土新增4126例。(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根據衛福部的官網,最新公布的「受隔離、檢疫者和其照顧者防疫補償」資料顯示,如果自己或孩子有收到衛生局或衛生所開立的「居家隔離通知書」,就可以申請補償金每日1000元(隔離期間,如果領有薪資者不得領取)。但是如果學校是預防性停課,孩子沒有和確診者接觸,不會收到衛生局開立的居家隔離通知書,因此就沒有補償金可以申請。
▼如果學校是預防性停課,不能申請補償金。(圖/翻攝自衛福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臉書)
此外,與確診者接觸匡列隔離的防疫補償金分別有「本人被匡列隔離的防疫補償金」與「照顧者防疫補償」兩種,而他們需符合的資格如下:
本人被匡列隔離的防疫補償金需符合的資格:
一、接獲衛生主管機關開立居家隔離通知書
二、隔離期間未領有薪水
三、未違反隔離規定
▼本人被匡列隔離的防疫補償金需要符合的資格。(圖/翻攝自衛福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臉書)
照顧者防疫補償需符合的資格:
一、照顧生活無法自理之受匡列隔離對象
二、受照顧者接獲居家隔離通知書
三、受照顧者未違反隔離規定
四、照顧者需原有工作,為照顧而向公司請假或自營作業無法工作而未領有薪資
▼照顧者防疫補償需要符合的資格。(圖/翻攝自衛福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臉書)
而所謂的「生活不能自理」是指以下七種情形:
(一)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規定接受長期照顧需要等級評估,其失能等級為第二級至第八級者。包括隔離或檢疫前已提出申請,於隔離或檢疫後,經完成評估者。
(二)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出具確診為失智症之診斷證明書者。包括隔離或檢疫前已提出申請,於隔離或檢疫後,經完成診斷者。
(三)接受社區照顧服務或個人助理服務之身心障礙者。所謂社區照顧,包括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所定社區日間作業設施、社區式日間照顧、機構式日間照顧、家庭托顧或社區居住。
(四)所聘僱之外籍家庭看護工,經醫師確診罹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或其他因素不能提供服務,需由家屬照顧者。
(五)國民小學學童或未滿十二歲之兒童。
(六)就讀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前三年級之身心障礙者。
(七)其他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者。
▼生活不能自理的六大情況。(圖/翻攝自衛福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臉書)
防疫補償方式:
一、不管是受隔離或檢疫者或及其照顧者,每人按日發給新臺幣1000元。
二、實際領取日數,原則依隔離或檢疫通知單上日期,且必須扣除雇主支領薪資日數。如國定假日、週六、週日是勞基法規定的休息日或例假,雇主依法會給薪,不算請假,因此必須扣除。
家長和孩子都有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
若孩子符合條件,可申請本人防疫補償;家長僅能本人或照顧者防疫補償擇一申請。
▼家長不能同時領取本人防疫補償以及照顧者防疫補償。(圖/翻攝自衛福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臉書)
申請期間及方式:
一、受隔離檢疫者:自3月23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二、照顧者:自3月31日起開放受理申請。
三、民眾可線上、紙本郵寄或臨櫃等方式提出申請。
四、防疫補償之申請,自受隔離或檢疫結束之日起2年內申請。
▼申請需要準備的文件。(圖/翻攝自衛福部1957福利諮詢專線臉書)
(封面示意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