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波蘭記者批評,高雄機車族在人行道飆速跟按喇叭是嚴重錯誤,市長陳其邁為之動怒,要求警局嚴格執法,騎士要停騎樓一定要先騎上人行道,短短距離也被舉發,引起機車族反彈,那汽車開進透天厝車庫也是上人行道,罰不罰呢?交通局解釋,如果有合法申請車庫及坡道的,垂直穿越人行道是沒問題的。
一部機車雙載騎上人行道,短短幾米就停車,還是被警方開單,違規行駛在人行道上,民眾不滿爆發口角。
高雄鳳山這間超商外的停車場,不少民眾圖方便,跨越人行道及停車場就直接右轉,但要小心被舉發。
民眾:「一定有差別性,畢竟在風頭上面啊,自己是會特別小心,看到警察,我就會很乖這樣子。」
民眾:「只能用牽的,我就,盡可能變成一個,投機取巧的心理,沒有逮,沒有被逮到就好,逮到就認倒楣,如果說真的是很多人,當然是不要騎,可是你看像沒人的時候,我是不是覺得說,應該是一個範圍,去調整說,這該不該。」
機車行駛在人行道上有很多狀況,警方大執法完全沒有通融空間,引起機車族反彈,像轎車開進透天厝,有些人會私設鐵板,或是木頭製造一個小坡度,方便開上人行道上,這樣罰不罰呢。
高市交通局停管中心主任許晉嘉:「通常會視民眾檢舉的一個照片,那看是有符合,構成違規的要件去認定。」
根據法規,民眾可以開車上人行道,前提是住家必須合法申請車庫以及斜坡道,但是也必須是穿越,而非行駛在人行道上。
另外,人行道上有停車格,如果是垂直停入的話,絕對沒問題,但如果騎上人行道沒有用牽的,一定違規。
總歸一句,人行道還給行人,機車騎士只能垂直穿越,不能跟道路平行行駛,而且要用牽的,不方便也沒辦法,誰也不想跟荷包過不去。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