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房東花4700萬買樓改租 亂堆雜物內部畫面首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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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房東花4700萬買樓改租 亂堆雜物內部畫面首曝光

發生火警的住宅大樓,前身是飯店,屋齡高達35年,10年前莊姓女屋主用妹妹名義,花4700萬買下後改建為出租套房,但1997年申請變更使用,只有20個房間,火警發生後卻曝光,卻有多達41間,房東重新裝修,每層樓多設一道門,又在樓梯間堆滿雜物,有住戶獨家提供大樓內部畫面,強調火災當下根本不可能從樓梯逃生!

房東楊小姐:「(房客)你太欺負人了,你沒有幫我弄好處理好,我覺得沒有道理啊。」打開大門就能聞到一股怪味,房間內垃圾堆得比膝蓋還要高,地板有好幾袋雜物跟瓶瓶罐罐,沒吃完的食物泡麵還到處亂放,本來白色的大床,汙漬染黃成這副模樣。

房東楊小姐 :「然後他把我(床墊)睡成這樣子,白色睡成黑色。」 房東傻眼又無奈,說這名房客,自稱是40歲的上班族,在台北市鬧區以每個月7500元,租下3.5坪雅房,但房東指控,他從租屋到現在,多次拖欠租金,今年3月退租後留下爛攤子,不僅床墊髒污,桌椅窗戶損壞,門鎖也不能用,通通要更換,加上清潔費至少1萬6千元,但房客只願意把剩下2700元押金當作賠償就一走了之。

房東楊小姐 :「書桌 椅子全都要換新的,我沒有能力處理啊,我覺得我應該要討一個公道啊。當初租屋時房間很乾淨,但如今房客退租卻變成垃圾屋。下最後通牒,7號前再不處理完,房東就會提告。律師廖芳萱 :「租賃關係終止 ,或是結束的時候,(房客)他是必須要 清空返還,那變成說(房東)他就是要拍照存證,如果到時候 清理費用 ,單據都要留著,去跟他請求民事的損害賠償,就等於是債務不履行 。房客沒誠意處理,堆出滿滿的房間垃圾,這下恐怕只能對簿公堂,由公權力介入替房東討回公道。

(封面圖/東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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