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宋小姐承租店面,但在施工過程卻遭到檢舉,都發局一查發現違建,勒令停工並要求要恢復原狀或申請變更,房東反控宋小姐施工時,拆除鄰大馬路的那一面外牆太過高調,因此遭檢舉,但無奈自己也是受害者,承諾雙方好好談,但宋小姐不滿店面工期卡關,提出終止合約。
店面租客宋小姐:「我就很累啊 我覺得很累欸。」宋小姐租店面做生意,押金、房租都付了,還有一堆沉默成本,加一加近百萬,現在一個頭兩個大,租屋地點位在台中大墩路,一樓兩個店面包二樓,沒想到因為施工過程疑似太吵,遭同棟社區住戶檢舉,都發局一查,竟連這個廁所都是拆牆後加蓋的違建。
店面租客宋小姐:「都發局跟我說,這裡原本是實牆,然後他們把它敲掉了。」租客拆除部分前租客裝潢,發現原本的牆消失,天花板還疑似有個裝貨梯,拆掉後的大洞,四大缺失曝光。店面租客宋小姐:「牆不見了、樓梯不見了,然後中間這一塊不見了,還有天花板不見了,那重點是又不是我們敲的。」宋小姐承租兩個店面,2位房東其中一位說,先前租給別人沒事,結果宋小姐一租就拆東拆西,拆到後來被檢舉不說,惹得雙方麻煩事一堆。
房東郭先生:「那個部分是,我們以前做的沒有錯啦,但是因為妳去拆那個(外牆),才被檢舉的嘛,那個鄰大馬路的外牆拆掉,才是大問題啦。」房東說租個房子,房客被其他人檢舉,不只房客自己也是受害者,但宋小姐認為變更房況應該房東自己申請,不應該推給房客。
店面租客宋小姐:「他就說洞他會補啊,他們用的他們都會負責,到最後什麼都不用。」房客反駁,先前想要好好談,房東置之不理,甚至一直說人不在台中。店面租客宋小姐:「我感覺他們都是不太回應啊。」宋小姐說已經寄存證信函,並打算申請終止合約,房東並透露,所有細節都由房仲處理。
房東郭先生:「同意她有部分我們要處理嘛,這個都是仲介在處理的。宋小姐租店簽約、動工,至今超過二個月,耗費百萬還惹得一肚火,房東方面同樣也說想好好談,只是每次一談不是一方沒出席,要不就是成不了局沒下文,雙方都說不想走到法院這步,前提是兩方都得釋出善意。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