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位蘇先生,機車借哥哥騎,109年哥哥在台中酒駕,因為拒測被開罰18萬,申請分期繳清罰款,沒想到罰款繳完了,要領車時卻發現機車在去年已經被拍賣了,追蹤流程發現,執行的台中交通大隊依法公告拍賣,問題就出在,台中監理站沒有註記「分期繳罰款」,也承諾將協助車主申請國賠。
這部白色機車,當初七萬多元購入,因為車主哥哥在台中酒駕,車子被扣在拖吊場,要領車時竟然被法拍了。
車主蘇先生:「代管處說,車子被拍賣走了,我就很驚訝,怎麼可能發生這種事情,因為車子是我的,哥哥是行為人,政府應該是對他處分,而不是拍賣掉我的車子。」
事情要從109年9月14號說起,蘇先生的哥哥酒駕被攔下,因為拒測被開罰單18萬,繳不出罰款申請分期,沒想到一個月一萬元,罰單分期繳完,要去領車時才發現,車子早在去年10月29號已經被拍賣。
車主蘇先生:「(監理站的人說)我告訴你,依照我們的實務經驗,車子是要不回來了,他就試圖的,希望說我不要再追究了。」
戶籍地監理站問完,再問執行拍賣的台中警局交通大隊,得到的答案都是依法行事。
台中市交警大隊執法組柯翠絨:「本大隊已經依照規定的程序,完成公文送達,經過三個月仍然沒有認領。」
表面上看起來好像沒問題,但實際上拖吊場的車,要拍賣前,必須先向監理單位查詢,有無欠稅欠繳罰單,多次催繳通知車主都不理,才會寄送拍賣通知,接下來進行公告,才能進行拍賣,蘇先生的車,明明就有申請罰單分期,難道監理站沒有註記嗎。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黃士哲:「系統上會有註記啦,分期只要有繳過第一期,就可以去領車了,對於這一項行政處分,不服的話他可以去申請訴願。」
實際上蘇先生的哥哥,不是第一次酒駕,這次被扣車,依規定得繳完所有罰款,才能領車,照理說監理資料,如果真有備註「分期繳罰款」,車子是不會被法拍的,台中監理站應該要好好查清楚,是誰忘了註記分期,而不是一句,要民眾申請行政救濟,敷衍了事。
(封面圖/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