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休二日的修法遲遲無法定奪,「
一例一休」和「
兩例」各有優缺,但
勞動部今天公布了「一例一休」的最新說法,他們以今年的中秋
連假為例,「一例一休」將可以合法達成4天連假,但若通過「兩例」的話,中秋節將無彈性連假,若比照公務員的休假方式會違法,所以希望各界能支持「一例一休」。
「一例一休」和「兩例」差別在哪裡?「一例一休」就是在未來「例假日」,不管你的老闆願意花再多加班費,也不能請你回來上班,除非天災人禍等特殊狀況,將必須還一天假。但「休息日」是只要老闆願意支付薪水,經勞工同意就得以出勤,不必再還一天假;「兩例」就是周休二日都變成法定嚴格的「例假日」,除了天災和突發事件之外,雇主將不得用任何理由讓勞工出勤、上班,否則會違法。
那彈性連假該怎麼辦?在「兩例」如此嚴格的規定之下,勞動部以今年的中秋節舉例。9月10日(例假日)和9月16日(工作日)若對調的話,雇主恐將違法,因為這樣就有強制上班的疑慮,所以除非「例假日」當天發生天災或突發事件,否則不得挪移。
但為什麼公務員卻可以透過挪移來達成連假呢?勞動部表明,公務員的「例假日」和勞工的法律定義不一樣,因為公務員的「例假日」並沒有出勤與否的相關規定,所以可透過「一日換一日」的補班方式,把「工作日」和「例假日」做合法挪移,但勞工則不適用。
所以在「一例一休」和「兩例」的相互比較之下,「兩例」看似可以合法安心休假,除非有重大天災人禍,否則雇主都拿你沒輒。但相較於「一例一休」,「兩例」較無彈性,因為「一例一休」可以把「休假日」做合法挪移,以達成連假的目的。所以說,若通過「兩例」制度的話,未來相關節慶的連假,勞工恐「看得到,卻吃不到」。
有網友看到後提出質疑,表示「一山還有一山高,規定是這樣,但能不能落實只能觀望了」、「好難取捨啊」、「居然會沒有連假」、「總覺得各有優缺」、「有沒有執行又是另外一面了吧」。